石阡县法院本庄法庭庭长田景昌同志了解情况后,利用2012年元旦休息时间,组织徐培英和郭某到庭,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讲述法律法规知识、答疑解惑,使他们深受感动,郭某当即表示自愿赔偿徐培英一切损失人民币共计15000元,并在5日内付清,徐培英明确表态损坏的房屋自行修复,且不再上访,从而使一起长期上访老案得以成功化解。
近年来,在庭长田景昌的带领下,本庄法庭十分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努力减少矛盾激化带来的冲突与对抗,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在2011年受理的155件案件中,调解、撤诉、和解结案139件,占结案数的90%,全年无一例上诉、申诉和缠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