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省工商局和省消协联合向社会公布了“2011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涉及供电、汽车、房地产、食品等多个领域。
案例1 换电表收费有猫腻
2011年9月17日,省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省内某电力公司强制用电户购买电表一事进行立案,得知该电力公司自行规定收费标准,要求下属各供电所在更换电能表的过程中,对正常使用的好表收取50元费用,坏表收取98元费用,因此各供电所不仅逐户对用电户正常使用的电表进行强行更换,并威胁说,如不使用新更换的电表就断电。
在无任何收费依据的状况下,电力公司下属各供电所分别向用电户收取了20至340元不等的电表费和材料费,共安装轮换电能表19271只,其中15041户收取了费用,共计收取现金129万余元,事后经质监部门查证,被供电部门收走的型号为DD862电表,根本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省工商局责成电力公司将违规收取的1297294元全部逐户清退,并在2011年1月6日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2 假润滑油案告破
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期间,常某等人先后从贵阳某润滑油脂有限公司购进桶装机械润滑油,并从广东购买大量印有壳牌、美孚、长城等注册商标、包装、装潢等标识,在贵阳市租用民房后,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包装、销售假冒壳牌、美孚、长城等多个知名品牌车用润滑油。
截至6月22日,常某等人除已包装销售假冒润滑油9万余元,还有已包装完毕等待销售的假冒润滑油成品6万多元,加上其购买的制假材料,涉案案值总金额达到42万余元。
2011年6月22日省工商局经检总队通过对涉案的4个窝点进行检查,共查扣假冒嘉实多润滑油27瓶、美孚润滑油139瓶、玉柴润滑油16瓶、壳牌润滑油3.5升52瓶等,6月23日,此案被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3 6吨有“毒”折耳根
2011年3月,安顺开发区工商分局接到举报,称有不法经营户用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浸泡折耳根后,批发销售给市民,3月29日,工商执法人员在安顺开发区玉龙北路蔬菜批发市场查获4个用焦亚硫酸钠浸泡折耳根的窝点,当场查扣近6000余公斤用焦亚硫酸钠浸泡出来的折耳根。
经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折耳根浸泡液中的二氧化硫严重超标,随后,安顺开发区工商分局对查扣的折耳根依法全部销毁,4家违法经营户被取缔,并受到行政处罚。
案例4 酒厂虚假宣传被罚10万
2011年5月7日下午,省工商局国酒茅台分局根据省政府督查室转办函,会同贵阳市工商局对乌当区某酒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自2011年3月以来,该酒厂为提高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对其生产的1428件白酒进行虚假宣传,同时还加工生产侵犯贵州茅台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的所谓“职工专用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内部专用酒”11件,侵犯贵州省仁怀市黔台酒厂有限公司“黔台”商标专用权的“黔台牌五十年珍品酒”43瓶,货值达30余万元。
酒厂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犯罪,已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工商部门还对其虚假宣传行为给予10万元处罚。
案例5 “铁农”真坑农
2011年2月28日,黔南州三都县工商局接到该县大河镇营寨村村民举报,称都匀某复合肥厂生产的“铁农”复合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工商部门立即对市场上销售的该品牌复合肥进行抽检,确认这批“铁农”复合肥是假冒产品。
原来2011年1月4日,三都县的吴某从都匀市小围寨个体工商户陈某处,以每吨750元的价格购进了13吨“铁农”复混肥料销售,而陈某又是在2010年12月中旬以每吨720元的价格向两个广西销售商处购进的“铁农”复混肥料100吨,截至被查获时已售出53吨,得到销售收入39450元。
三都县工商部门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查扣了陈某销售的涉嫌假冒化肥,4月21日,工商部门召开现场赔偿兑现会,把6万元赔偿金送到21户农民手中。
案例6 频出故障宝马退款
2011年4月9日,消费者余先生在兴义市某汽车城购买了一辆宝马X1,经过车内装饰、商检并加入车友俱乐部后,共计花费42.03万元,然而在买车后的近3个月中,汽车却多次出现发动机故障,虽经数次维修仍然没有解决问题,便要求商家全额退款,但遭到对方拒绝,只得向工商部门求助。
执法人员根据商家《购车指南》上的明确注明:“二年内汽车出现持续故障无法修复,商家无条件退、换货”,认为这是车商对消费者售后服务的承诺,因此调解商家全额退还车款。
案例7 业主告房开,赢了
2011年3月23日,道真玉溪镇某楼盘228户购房业主联名向县消协投诉,称他们2010年4月分别与贵州某房开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同年12月18日交房,但房开公司却未能如期履约,交房延期至2011年3月19日,超期达90天,同时还存在室内设施不配套,收取水、电开户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对此房开商却找出种种借口,拒绝承当责任。
道真县消协经调查取证后指出,房开公司存在爽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调解房开商首先对延期的90天,每天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二进行赔付,且补偿每户购房者蹲便器、水龙头100元,并全部退还已交水电安装费238560元,此外,对没有按设计图纸施工,未完善客厅观景阳台落地窗和厨房门带窗等设施的家庭,每户赔付1500元,还要退还每平方3元的交易费,共计1427891元。
案例8 环保锅唬人的
2011年10月14日,80多位老人到安顺市西秀区消协投诉,称10月7日至11日,广州某电饭锅企业与安顺某节能灯具厂在原安顺市灯泡厂内举办低碳、环保、节能商品展销会,宣传推销可以“除化肥、农药、猪催肥剂”的环保锅,并承诺凡是购买者都能获得节能炉具、翡翠珠宝项链等礼品,在推销人员的鼓动下,120多位老人分别以210元、620元、83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环保锅。
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大家却发现,所谓的环保锅有的包装与实物不符、有的无合格证,有的甚至不能通电和正常使用,上当受骗的老人们便找到消协,要求为他们维权。
因展销会主办者一个在广州,一个已外出云南躲避,无法找到,消协遂通知承办方安顺某节能灯具厂负责人任某进行调解,最后任某答应由其先行退赔120余户消费者全部购货款,共计12.8万余元,然后再进行追偿。
案例9 泡温泉摔伤获赔医疗费
2011年10月4日晚上9时许,贵定县城关镇72岁的马老太太在温泉泡完澡到更衣室换衣服时不小心摔倒,造成股骨骨折,事故发生后,温泉公司先支付了2000元作为医疗费,将老人送回贵定县住院治疗,10月8日,马老太太的亲戚30余人来到该温泉公司要求赔偿14万元,公司仅同意承担5000元,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消协调解温泉公司除了先支付的2000元现金,再一次性付给伤者治疗费、护理费等50000元。
案例10 热水器漏水商家赔损失
2011年12月24日,关岭县消费者协会接到关索镇吴某投诉,称其花5800元,在关岭县关索镇罗某处购买了某品牌热水器,仅仅正常使用不到一个月,热水器就发生接口断裂事故,造成自己的房屋被淹,地板、家具等都受到一定程度损坏。
由于经销商等已确认是安装问题,消协遂调解热水器贵阳公司一次赔偿吴某经济损失62000元,同时新派安装人员为其重新安装热水器。
作者: 贵州都市报记者 杨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