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棻[fēn](1833——1907),字苾[bì] 园,贵州贵阳人,同治二年进士,历任学政、刑侍郎、礼部尚书等职。关注文化教育,积极推行新政。1898年,他密荐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于光绪帝,促成光绪帝接受变法主张,引用维新人士,下“明定国是”诏,宣布变法维新,在变法推行中,他辅佐光绪帝,策划各项新政,与顽固派作了坚决的斗争,是光绪帝的得力助手。被破格提升礼部尚书。变法维新虽仅百余日,却敲响了封建制度的丧钟,对历史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901年(光绪27年),历尽千辛万苦的李端棻在发配途中获赦回家乡贵阳,即投身贵州教育事业,以实现教育改革之宏愿。回乡的第二年便创办了贵阳师范学堂,不久又将贵阳府中学堂改名为贵州省公立中学堂,(现在贵阳一中)成为全省规模最大的中学,奠定了贵州教育发展的基础,为贵州教育的兴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李端棻墓

李端棻墓

李端棻墓

李端棻墓
李端棻墓位于永乐乡境内的水塘村大关口村民组松山小阜半坡上,坐西向东,封土长11米,高2.5米,墓前石碑刻“诰授光禄大夫礼部尚书显孝李公字苾园府群之墓”。
棻 【拼音】:[fēn] 【字义】:1.有香味的木头。
苾 【拼音】:[bì] 【字义】:1.芳香:“椒兰芬~,所以养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