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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绥阳女子因为“小三”烧了丈夫工程车
发布时间:2012-04-05        浏览次数:761        返回列表
               因为老公养“小三”而不顾家,一妇女一怒之下将丈夫单位价值50余万元的工程车烧毁,殊不知已犯了毁坏财物罪。在万念俱灰准备外出打工的火车上,被贵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

  文某今年49岁,是遵义绥阳高坪镇人。家里有两个孩子在上学,但是丈夫李某在外打工,长年不回家。最近,文某自己生了重病,急需钱去看病,丈夫不仅不管不问,还在外有了外遇。3月26日这天,一气之下,文某冲到了丈夫打工的遵义一家工地上。

  见到文某,李某不仅不待见,还表现出一脸的冷漠,伤心之余文某便和李某发生了争执。争吵过程中,李某动手打了文某。文某怒不可遏,指责丈夫对家里不管不问,又养小三,还有脸打自己。在李某生气离开后,文某找来汽油,一把火将李某开的工程车烧毁,随后自己就离开了。因为毁坏的工程车价值50余万元,李某的单位当即就报了警。

  3月29日,当文某乘坐遵义至北京的K507列车准备外出打工时,被贵阳铁路公安处乘警长支队民警抓住。

  文某落网后一脸茫然,并不知道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已经构成毁坏财物罪。

  目前,乘警已将文某移交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作者: 朱庭芳 贵州日报记者 赵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