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水库游泳溺水遗体第九天打捞上岸
5月15日下午,记者驱车找到事故现场。此时,花溪区公安分局、死者家属及发廊老板等数十人,在花溪水库库区,围着刚刚打捞上岸的死者遗体。水库岸边立有标牌,写有“饮用水源 严禁游泳”字样。据发廊老板顾某某介绍,5月7日,他率领发廊的10多名员工外出游玩,岂料却发生员工意外溺亡的悲剧。顾老板称,游玩当天下午,大家在花溪水库岸边一家烧烤店就餐。就餐前部分员工到水库中游泳。不久,员工何生飞溺水不见了踪影,他们立即报警求助,同时通知何生飞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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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突然失踪,发廊已关门多日。 |
事发当晚,死者的父亲从遵义县南北镇赶到花溪水库,贵筑派出所民警和赶来的消防官兵都在现场搜救。消防官兵下水搜救持续3天打捞,仍未发现溺水的何生飞,后来无奈放弃。5月15日上午9点,家属花2万元,请来几名潜水蛙人,在水下搜救两个半小时后,终于从何生飞溺水处的深水区,将遗体打捞上岸。
死者父亲说,“溺水事故发生后,发廊老板却带着其他员工,回到发廊继续营业,没有把溺水者的生命放在心上。我们请来潜水员打捞,通知发廊老板赶来协助,却迟迟不见他赶来,直到遗体被捞出后两小时,老板才带着一些员工到现场。”
老板承诺赔偿一夜之间却开溜
据了解,直到当晚7点,发廊老板与死者家属达成口头协议,承诺先支付死者家属8万元(含一次性先支付前期打捞等费用3万元和写下5万元欠条),待家属将遗体火化后,再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发廊是否还需再赔付死者家属的费用。
15日晚8点,在家属派代表与发廊老板到贵阳市区取款的同时,花溪警方多次做死者家属的工作后,等候在现场的殡葬车将死者遗体运往景云山冰冻。当晚,老板顾某某拿出的存折,称只能等到第二天银行开门。顾某某将死者家属安顿在发廊休息。但第二天一早,家属们就发现发廊老板夫妇突然不知去向。16日、17、18日,家属连续3天寻找发廊老板均不见其踪影,遂再次报警求助。
律师解答:发廊应承担什么责任
那么,在这起意外溺亡事故中,发廊老板该承担多大的责任?记者采访了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 李康春律师。李律师分析,发廊和死者在此之前形成了劳动用工关系,对溺亡员工应按病故职工承担抚恤责任。如果发廊老板组织游玩,有安排下水游泳的项目,就要承担相应赔偿,如果没有安排游泳这一项目,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组织游玩本身没有什么过错,只能按病死亡职工待遇给予抚恤金。
⊙实习生 叶龙英 本报记者 张斌 摄影报道
本站评论:这样的老板很少见。
一方面,一个小小的发廊老板能够想到请员工出去游玩,也算是比较有爱护员工的意思,大多数老板只想到控制成本。
另一方面,这个老板好心办坏事,没有一点保险意思。如果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办理一个意外保险的话,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了,为了区区几万元就跑路。我们都知道,赔偿8万元,也许把他们夫妻卖了都不够。
一年交200来块钱的保险费,可以赔偿10万元。不知道是发廊老板不知道呢?还是当初为了省下200来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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