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9月14日,南明区工商局接到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举报:湖北省沙洋顶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妈豆豉”风味辣椒的包装瓶贴与该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辣椒近似,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接举报后,南明区工商局立即召集人员就两家公司的产品包装、瓶贴等进行认真比对分析,认定“老干妈”风味豆豉辣椒已获得产品外观设计排列组合商标注册,而顶辣食品有限公司的“干妈豆豉”风味辣椒却与“老干妈”商标在构成要素、排列、整体外观等方面无显著差别,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9月18日,南明区工商局派人飞赴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在当地工商局约见了顶辣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赵某。赵某承认其公司的不当行为,同时表示,现公司已进行整改,停止使用涉嫌侵权的瓶贴及包装。南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与当地工商部门一起,检查了顶辣食品有限公司,发现其产品的包装和瓶贴已更换为“顶辣妹香辣豆豉”,但在包装车间还有少量的侵权商标。
鉴于顶辣食品有限公司能主动认识自己的侵权违法行为,并整改,同时针对仍在湖南省销售的部分涉嫌产品,两地工商机关作出决定,由湖北沙洋工商发出协查函,责令顶辣食品有限公司将所有涉嫌侵权货物全部下架处理。
明明不是angel (何洁):
⊙贵州都市报记者 杨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