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蚂蚁连锁店

  • 联系人:杨先生
  • 电话:0851-85760310
  • 邮件:445952832@qq.com
  • 手机:18083628879
  • 传真:0851-8576031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院士买房,补贴100万元(图)
新闻分类
新闻频道
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院士买房,补贴100万元(图)
发布时间:2013-03-22        浏览次数:697        返回列表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已下发。其中规定,对引进的三个层次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购房补贴。

贵州籍中科院院士刘丛与衡水职院赵江院长
贵州籍中科院院士刘丛与衡水职院赵江院长
 

    引进的人才分层次

    据了解,《办法》规定,所引进高层次人才,指从省外、国(境)外引进到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具体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第二层次: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

    最高补贴百万房款

    《办法》规定,未享受省内有关住房优惠政策或未获得省内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住房保障。住房保障采取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前者包括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后者是指向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优惠租金的房源。具体为:

    租房补贴:引进高层次人才以租住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由用人单位给予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的标准,按各层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面积标准乘以其工作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租房补贴按月计算,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购房补贴:工作关系转入我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我省购买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享受购房补贴:第一层次人才,补贴100万元;第二层次人才,补贴60万元;第三层次人才,补贴15万元。

    实物配租:用人单位向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其工作所在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享受实物配租的人才,同时享受本办法明确的租房补贴。

    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住房面积,原则上第一层次人才200平方米;第二层次人才120平方米,第三层次人才不低于80平方米。

    购房补贴合同签订后,由当地财政部门和用人单位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50%的购房补贴资金,剩余50%在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

    另外,各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可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房源不受面积和房屋类别限制。



贵州都市报    姚东